洛阳市一民营企业家的遭遇令人揪心愤慨
胡遂占,汉族,身份证号码41048219561015XXX0,中共党员,退役军人。现住址:洛阳市涧西区文兴现代城一号楼21-D3室。涉恶头目杨某国放高利贷、套路贷及刘兴楼带人入室抢劫财物,洛阳市有关部门有关人员充当恶势力保护伞,让胡遂占蒙冤入狱,致使其生活不能自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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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遂占以一个共产党员和退役军人的人格承诺保证所反映的事实确凿,若不属实愿接受党纪处分并承担一切法律责任。事实如下:
1998年6月份,经洛阳偃师市一退休老干部引荐胡遂占到偃师市府店镇投资兴建管茅煤矿。该矿规模从1998年的年产6万吨到2006年已扩大至年产规模30万吨,为当地村民解决了数百个就业岗位,在当地有口皆碑,带动了附近数百个家庭脱贫致富,每年向国家纳税2~3百多万元,2005年年底就曾获当地政府50强优秀民营企业等多个称号。因煤矿前景不错,急于扩大生产规模,需融入社会资金,继续带动附近村民致富。洛阳强盛集团公司杨某国得知情况后,授意他爱人常素英于2003年5月28日向胡遂占贷款200万元,其后又以其子杨蕾蕾之名向胡遂占贷款100万元,2005年又以侯应立、张红利之名(这两人胡遂占从没见过面,也可能是个化名)分别各向胡遂占贷款100万元(后三笔先收砍头息)。杨某国利用关系套取国家信贷资金,由其家人放高利贷;他采用套路贷方式共从胡遂占处获利近4000多万元(有据可查)。当利息没有及时支付时,他采取利滚利方式威逼利诱,迫使胡遂占给他写了二千多万元的借条,后凭其所谓的借条于2010年6月2日将胡遂占诱骗到他住处附近一茶楼内,杨某国全家三口人及杨某国的小舅子加上他的律师刘红军共数人逼迫胡遂占签下了所谓的《债转股协议》,强行侵占了已评估八亿多元人民币的胡遂占煤矿52%的股权。强行签订此协议后他感觉还不满足,后又凭协迫下向其写的借条,在洛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对胡遂占进行了虚假诉讼,洛阳中院受理后查封了胡遂占(以下简称胡)的煤矿及家产。该院承办法官受人指示也不去调查取证,直接就枉法下了判决,后该院执行局划扣了胡账户一千多万元,还将胡在洛阳市区**一套价值3000多万元的住宅(别墅)以几百万元钱给拍卖了,导致胡近十年来一直无家可归。更加狠毒的是,他利用时任洛阳市公安部门老乡张某以胡涉嫌所谓的“合同诈骗罪”名义,将胡非法关押在洛阳市看守所长达296天,迫使胡屈服,导致胡经营的两个企业瘫痪倒闭(偃师管茅煤矿和洛阳盛达新工业型煤有限公司),造成胡直接经济损失12亿多元。最最让胡不能容忍的是,2013年7月8日该支队对胡采取强制措施时,因胡承受不了当时的打击,血压升高突发脑梗塞,承办民警把胡送进了医院急救中心,没等液体输完,承办民警孔某祥、石某不顾当班医护人员的劝阻,强行拔掉输液管,把胡从病床上抬下来并推进警车,将胡关押在洛阳市看守所。胡在看守所被关押期间受尽了折磨,身心遭受了极大的摧残,加上当时未及时救治,致使胡留下了严重的脑梗后遗症,现遗留右腿无力、跛行、言语不利,右侧肢体麻木。后来虽然冤假错案得到了纠正,但胡拿到的国家赔偿金却不足十万元人民币。为了维权胡逐级上访多年,然而制造冤家错案的相关人员至今没被问责,仍然逍遥法外。当张某得知胡上访控告他时,为了免于追责,2016年10月11日晚,张某安排他的好友专程到胡汝州老家,情愿给胡拿3000万元让胡不再状告张某,胡拒绝和他朋友见面,他朋友在电话里说若嫌少可以再加一至二千万元,胡始终没同意。
2018年国家开展扫黑除恶工作,胡实名向中央第六督导组进行了如实反映。洛阳偃师市公安局就杨某国一案成立了专案组,离奇的是杨某国涉嫌套路贷,专案组正在开展调查取证时,该专案组长于宏州(时任偃师市公安局长)却突然被调离。因案件长期没有结果,后经我多方打听,方知于宏州已于2000年的农历3月9日遭车祸身亡了。于宏州被突然调离是时任洛阳市公安局局长李保兴授意的,李保兴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如此草菅办案,徇私枉法,管中窥豹,略见一斑,由此可见经侦支队长张某在市局是权倾天下和经济实力。
福无双至,祸不单行。2012年3月份,洛阳市港兴房地产开发公司的副总刘兴楼借给胡30万元,已还了部分利息。2016年4月10日趁胡家里无人之机,刘兴楼组织人员将胡家房门撬开,入室盗抢财物价值数千万元(附财物清单),胡的爱人4月11日报警后,该辖区的长春分局民警赶到了案发现场,让报案人到分局作笔录,一民警竟扬言说:你们有经济纠纷,刘兴楼等人去你家里属“非法侵入,合法占有”,为此该局下文不予立案。胡依法提出复议后洛阳市公安局竟维护了长春分局的决定,之后胡依法向洛阳市涧西区人民检察院提出了立案申请。该检察院以胡没有提供新的证据为由驳回了胡的申请。足以见识到刘兴楼的关系密集和保护伞重重。
2018年9月10日,河南省工信委发布关于对2016至2017年去产能化在建煤矿审批文件予以撤销的公告,根据河南省人民政府豫政32号文要求,以省骨干煤炭企业为兼并重组主体对全省年产规模15至30万吨的煤矿实施兼并重组,义煤集团被省政府确定为本次兼并重组的六大主体之一。义煤集团兼并偃师管茅煤矿后双方成立义煤集团偃师三阳煤业有限公司,义煤集团占51%股份,胡遂占49%股份。新公司成立后按上级文件要求胡遂占退出该公司一切经营管理活动(详见2011年5月28日补充协议)。兼并补充协议第五条资产转让价款支付之第1条新公司收购51%实物资产的转让价款支付方式,经资产评估后(小部分资产)应支付胡遂占1380万元,其中支付的643.17万元,是因杨某国通过虚假诉讼,洛阳市中院执行局借机将此款直接划扣给了杨某国的爱人常素英。后又将胡在偃师市财政局专用帐号上缴纳的煤矿安全生产风险保证金375万元也划扣给了常素英。另河南省义煤集团欠胡的余款和利息及滞纳金约1390万元尚未向胡支付(详见河南省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豫01民初289号),此款郑州市人民法院执行局已一年多了迟迟不予执行。
根据2011年5月28日补充协议约定,第四条安全生产经营管理之第3条:新公司统一负责矿井维修技能扩改、安全投入、经营管理等方面的资金运作。义煤集团竟指派了一个劳改释放犯孟庆凡出任企业法人代表,导致2012年10月16日该煤矿一矿井发生被水淹没的重大责任事故,义煤集团偃师三阳煤业有限公司至今未追责处理,给胡造成了11000万元财产损失,义煤集团应以此基数向胡赔偿本金及利息,(2019年8月20日起至实际清偿之日,)按年产原煤30万吨、九年49%的净利润计算,义煤集团应支付胡利润收益、损失金共55000万元。(谁管理谁负责)。
综合上述受害人胡遂占强烈要求:
1、因案情牵涉人员多,恳请有关部门指示相关部门异地办案,从快依法追究黑恶势力杨某国及刘兴楼等帮凶的刑事责任,追回胡的4000万元损失,督促洛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尽快退回胡在洛阳**的一套房产,强令刘兴楼盗抢走的财物如数归还于胡。纪委监委对洛阳市原副局长李某、及张某、孔某祥、石某,洛阳市检察部门赵某进行纪律审查和取证调查,将上述保护伞绳之以法,并赔偿胡被羁押期间造成采矿证未能及时延续而被注销,造成直接经济损失129483.14万元(详2006年11月2日资产评估报告),以平民愤。
2、督促河南省郑州中级人民法院执行局将民事判决书豫01民初298号的余款及利息和滞纳金约1390万尽快执行到位,并支付给胡,让我正常生活。
3、义煤集团用人不当给胡造成的经济损失66000万元,恳请相关部门依法判决并支付给胡,让义煤集团退出此矿权股份。
4、按照河南省政府的相关文件规定,尽快回复胡的采矿权证。
目前在国家英明领导决策下,全国上下都在扫黑除恶,打伞破网。朗朗乾坤,岂容这些恶势力和贪官污吏肆意践踏法律。正是因这些恶势力和保护伞相互勾结,让胡遂占蒙受了千古奇冤,并造成严重的身心伤害和不可估量的经济损失。
媒体将持续关注此事。(2024年9月22日)
来源:https://fazhi.fazhizaixianchina.com/show-3-6231-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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